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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zpshen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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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谱中声部名称用字的讨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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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4-4-13 15:29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各位老师讨论的很热烈,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,谢谢。

原则上赞成用中文标注,但有时候也感觉很纠结,最近在一首器乐合奏谱上看到两个音乐术语,“pizz”和“arco”,前一个可以标注为“拨弦、拨奏或是弹拨”,后一个按谱子的意思是恢复或返回到拉弓的演奏状态。这一术语的原意是“拉弓”、“以拉弓”,如果标为“拉弓”,又觉得不妥,因为这个声部本身就是弦乐谱。我把它标注成“回弓奏”,即返回到弓拉演奏,但怎么看都觉得不伦不类。

请问下各位老师,这两个音乐术语有没有约定俗成的中文标注词。

点评

弦乐声部中 pizz 可标为“拨奏”,之后恢复用弓时的 arco 可标为 “弓奏”。  发表于 2014-4-13 16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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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4-4-14 12:54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非常感谢沈老师解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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