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引用ayqfyh在2009-9-25 9:52:49的发言: 对于“前奏、间奏一般不加连线(只加延音线)”我还有点想法:在一行曲谱中同一种连线只要能够覆盖,进行修改的时候就没有“取消”而直接“添加”了;多个连线也是一次把它们同时“取消”的,我不清楚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。因为从歌谱中看是对的,打印等会显示没有“取消”的内容吗?
人民音乐出版社的《歌曲简谱记谱规格》中确有过这样的规范和要求,即:“前奏、间奏、尾奏一般不加 连线和换气记号,特殊需要例外。” (p164) 在正式出版的一些歌曲集中也是这样的。
给前奏、间奏、尾奏加连线和换气记号,是很多人记谱的习惯,也不能说是错误,只能说是不规范。尤其 拟出版的歌谱还是按规范来操作更好些。
所谓“特殊需要例外”我的理解是,如果使用某件乐器(比如笛子)来担任前奏、间奏、尾奏,对演奏者 有特殊要求时,也可以加连线和换气记号。
QM中的连线既可“添加”也可“取消”啊,操作是这样的(引自原来的旧帖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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