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引用zxh09311在2010-1-13 15:35:51的发言:
每一首歌疏密程度不同,字号大小自然有所区别,有无大致范围限制?或者全凭感觉处理?
简谱中字体、字号的选择,在《音乐编辑手册》(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年版)中有这样的规定:
A4纸型可参照16开本的要求(适当加大0.5-1个磅级)制作。软件中字号是按“磅”为单位显示的,下面是“磅”所对应的字号:
5 八号
5.5 七号
6.5 小六
7.5 六号
9 小五
10.5 五号
12 小四
14 四号
15 小三
16 三号
18 小二
22 二号
24 小一
26 一号
36 小初
42 初号
这是为统一国内出版的曲谱所制定的标准,如果是用于结集出版的曲谱,应尽量按此规范操作。
制作独立的曲谱,则可根据具体乐谱的长度、字符的密度及排版的需要,自己设定字体字号。但应力求做到层次清晰、版面匀称、安排合理、经济美观、读谱方便。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-1-13 17:54:29编辑过] |